若遺囑存在,但執行人無法或拒絕履行職責,申請人可以向遺產承辦處申請這一類授予書,由法院授權遺產管理人根據遺囑執行遺產分配。 這稱為「部分無遺囑繼承」。該特定物業將根據《無遺囑者遺產條例》進行分配,而遺囑中提及的其他資產則仍按遺囑意願分配。 如果死者沒有留下遺囑,或者遺囑中沒有指定執行人,那麼繼承人需要向法院申請遺產管理書,由法院授權一位或多位近親處理遺產。 申請遺產承辦書需要支付一定的法... https://knowyourmeme.com/users/jemma-ved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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